徐州一土豪拟妻妾协议:你俩和平共处我儿回家团圆

2014-07-25 14:16:07 婚姻家庭 网友评论

    住别墅、开豪车的张明偷养情人3年,还生育一儿子。更离奇的是,他还草拟一个要“妻妾”和谐共处的荒唐协议。妻子忍无可忍,提出离婚。1月3日,鼓楼区司法局调解中心协助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,并支持妻子获得20万元赔偿。

  张明家境富裕,经过多年的追求,和郑玲玲修成正果。两人于2001年步入婚姻殿堂。当时,20多岁的张明和郑玲玲都想先过几年二人世界,两人达成共识——暂时不要孩子。为此,郑玲玲多次流产,但后果是,她将再也不能生育了。
  如今,张明三十好几了,身边的朋友渐渐都有了孩子,他也决心要个孩子。得知妻子不能生育后,张明3年前和做梦都想当阔太太的老同学朱倩勾搭到一起,并偷偷生下一名男婴。
  上月底,张明主动向郑玲玲摊牌了自己和朱倩的事情,“念在我们的夫妻情分,签一份协议,彼此还可以享受好日子。等我娶她之后你们和平共处,要么你当后妈,要么我们离婚,我必须让我儿子回家团圆过新年!”
  面对这份荒唐协议,郑玲玲傻眼了。明明自己才是张明的原配妻子,怎么一转眼丈夫和别人有了孩子,自己却变成了“小三”。
  双方矛盾慢慢激化。张明平日很少回家,一回家双方就起争端,张明开始对郑玲玲拳打脚踢。在向娘家人哭诉之后,郑玲玲以张明有外遇、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存在过错为由,要求其支付青春损失费。
  1月3日,在家人的陪同下,郑玲玲来到鼓楼区司法局请求帮助调解离婚,并要求张明支付赔偿金30万元。
  司法调解员介入后,首先严肃批评教育了男方动手打人和出轨的不道德行为。调解中,妻子主张离婚,但在经济补偿问题上,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,事情又陷入僵局。最终,经过长达5小时的耐心调解后,双方达成协议:张明赔偿郑玲玲20万元。签订协议后,两人释然离去。
  “12348”法律服务热线律师提醒:如果证据确凿,在分割婚姻财产上,出轨方应对另一方做出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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